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里做?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想要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负责部门,也担心找错地方耽误时间,想了解一下到底该前往哪个具体的机构去做工伤认定 ,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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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一般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俗来讲,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下属的具有工伤认定执法权力的机关。 在实际情况中,有多种情况需要注意:首先,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是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要是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一致,并且在参保地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那就由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为统一管理工伤保险工作,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的地区范围,不是按统一行政级别设置,像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各地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和监督的政府部门,在工伤认定中承担审核、认定等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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