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密的标准不包括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接触到了一些公司资料。我想知道商业机密的标准,特别是哪些情况不属于商业机密的标准,因为我担心不小心泄露一些不该泄露的信息,也想避免把不是商业机密的信息当成机密过度保护,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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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拥有的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不让外界轻易知晓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那么不符合这些条件的,通常就不属于商业机密的标准。 首先,已经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就不包括在商业机密标准内。比如一些已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或者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销会等渠道可以获取的信息。像某企业研发出一种新产品,其产品的外观设计、基本功能等信息在产品发布会上向公众展示了,这些已公开的信息就不再是商业机密。 其次,不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也不符合商业机密标准。商业价值意味着这些信息能够给企业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如果一些信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那它就不属于商业机密。例如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闲聊记录、普通的行政通知等,这些信息不具备商业价值,也就不是商业机密。 最后,企业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也不在商业机密标准范围内。企业需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比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机密文件设置访问权限等。如果企业对某些信息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手段,任由其在公共场合传播,那么这些信息就不能认定为商业机密。比如企业将一些重要的客户名单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员工和外来人员都可以随意查看,这种情况下,这些客户名单就很难被认定为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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