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低保不够生活还可以申请哪些救助?

我现在领了低保,但这点钱根本不够维持生活。日常开销太大,生病买药、孩子上学费用都让我压力很大。我想问问除了低保,我还能申请哪些救助来缓解生活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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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救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领取低保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时,是可以申请其他救助的。 首先是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国家对这类人员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 其次是医疗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主要是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再者是教育救助。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方式包括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 另外还有住房救助。如果是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会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最后是临时救助。当低保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主要是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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