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法。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处理。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且双方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要是有人员伤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接着是责任认定后的赔偿问题。赔偿首先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够的部分由肇事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若您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方都应当赔偿;若因伤致残,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比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对方也要赔偿;若不幸导致死亡,除了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对方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有明确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赔偿的解决途径,如果双方能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当事人自行赔偿,或者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这两种方式履行。要是自行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是保险理赔方面。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一般为:及时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若有人员伤亡要立即拨打120;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现场,查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在此之前要保护好现场;定损方面,车辆受损不严重,勘察人员可在现场直接定损,受损严重则要到定损中心;之后递交索赔资料;最后获取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