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本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委托?

我现在人在外地,没办法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委托他人帮我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担心自己不能亲自到场会影响离婚办理。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委托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婚姻登记
  • #民事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本人在外地是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委托,但有诸多限制和特殊规定。 首先,从协议离婚的角度来看,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是不允许委托他人办理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为离婚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身份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的意思表示,这些都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表达真实意愿,所以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其次,诉讼离婚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在诉讼离婚中,本人在外地是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的。但是,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指本人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出庭等。 所以,简单来说,协议离婚不能委托,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而诉讼离婚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原则上本人还是要出庭,除非有特殊情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