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能获得哪些财产?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了,现在比较担心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结婚后买了房和车,还有一些存款。我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我能得到哪些财产,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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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女方能获得的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这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也就是说,女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 其次,女方的个人财产仍归女方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依然属于女方。 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属于无过错方,而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能得到的财产包括自己的个人财产、分割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能获得损害赔偿。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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