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必须取得什么?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在我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这是为了确保药品经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 对于药品批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合法从事药品批发经营活动的凭证。要获得该证,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比如,要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这些专业人员能够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良好的环境和设施有助于药品的储存和保管,防止药品变质失效;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对药品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控;还要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等。此外,在药品经营过程中,药品批发企业还需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该规范涵盖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操作规范,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 而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同样也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批发企业类似,药品零售企业也需要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等方面也要符合要求,并且要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同时,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应当负责审核处方、调配和提供用药指导。另外,药品零售企业也要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药品的陈列、储存、销售等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综上所述,无论是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还是药品零售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并且都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药品经营活动的合法、规范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