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被要求给人在派出所做担保,但是我不太清楚做了担保人之后要承担哪些责任。万一被担保人出了什么事,我会不会有麻烦?我很担心自己会因为这个担保而惹上法律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
展开


派出所担保人,一般是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就是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二是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没有尽到监督义务,导致被担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担保人可能会面临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做派出所的担保人责任重大,一定要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情况,并且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督和报告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