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有哪些权益?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拥有多项重要权益。 首先是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小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基本运营状况等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通过行使知情权,小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过程、财务状况等,以便对公司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例如,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查看公司的收支情况、盈利状况等,从而判断公司的经营是否健康。 其次是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重要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小股东虽然持股比例相对较少,但依然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在选举董事、监事,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事项上,小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影响公司的决策走向。 再者是分红权。分红权是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从公司获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这意味着,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小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另外,还有提案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这使得小股东有机会将自己关心的问题或建议提交给公司决策层进行讨论和决策。 最后是诉讼权。当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权利。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提起的诉讼;派生诉讼则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权人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