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什么权?
我想了解一下,在国家安全工作这个范畴里,相关人员或者部门依据法律能够行使哪些权力呢?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明白具体的权力内容。
展开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不同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不同的权力。首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这意味着它们有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调查,像收集相关证据、询问证人等侦查活动。当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时,它们可以对其进行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同时,在侦查过程中还能进行预审工作,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如果符合逮捕条件,还能执行逮捕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起来等待审判。 此外,依据《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有权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如果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还可以责令其整改或者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这些权力的行使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确保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