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权利不属于著作权财产权?

我是一名创作者,对著作权相关法律不太了解。我想知道在众多权利中,哪些是不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因为我担心在创作过程中,会把一些不属于财产权的权利误认为是财产权,从而在授权或者维权等方面出现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著作权人身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了解哪些权利不属于著作权财产权,我们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著作权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它具有可让与性、可继承性等特点,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而不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权利,主要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部分。著作权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一般不可转让、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 一是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作者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一位作家写了一部小说,他可以选择立即出版发行,也可以选择先放在自己手中,等合适的时机再发表。 二是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在作品上署真名、笔名或者不署名。例如,一些网络小说作者喜欢使用笔名,这就是他们行使署名权的体现。 三是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者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也可以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比如,电影剧本的作者可以授权编剧对剧本进行修改。 四是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人不能随意对作品进行改动,以免破坏作品的原意和完整性。例如,画家的画作被他人恶意修改,改变了原有的艺术风格和表达,这就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总之,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著作权人身权是不属于著作权财产权范畴的。明确这些权利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在创作和使用作品过程中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