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过执行期怎么办?


当法院判决生效后,一般会规定一个履行期限,如果对方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胜诉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申请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就是执行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过了执行期,并不意味着就完全没有办法了。首先,我们要明白,执行期过了只是法院可能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但债权本身并没有消失。也就是说,你依然有权向对方主张权利。你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对方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毕竟,诚信是为人之本,对方如果还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可能会考虑主动还钱。 要是对方不愿意主动履行,你也可以看是否存在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在执行期内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这些情况,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法院受理你的执行申请。 另外,虽然法院可能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但你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你可以向对方发送催款函,保留好相关的凭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让对方感受到一定的压力。 如果对方确实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你还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看是否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