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转移财产该怎么办手续?


在离婚起诉后遇到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这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说说应对办法以及相关手续。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时,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证据。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它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银行转账记录,这可以显示资金的流向;房产交易合同,如果涉及房产转移,合同能说明情况;购物发票,有时候对方可能会通过购买贵重物品再转移的方式来转移财产。收集好证据后,就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就像是给财产上了一把锁,防止对方继续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财产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同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转移财产,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来判断对方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认定对方转移财产,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所以,遇到离婚起诉后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不要慌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