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到期后该怎么办?
我因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了,现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快到了,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到期后会面临什么情况,是会直接释放我,还是会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真的很担心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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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当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并且监视居住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其一,如果经过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司法机关应当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其二,若有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其三,虽然证据仍不充分,但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司法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的,也可能会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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