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自动离职工资该如何结算?
我自动离职后,公司一直拖着不给结算工资,我心里很着急。我想知道具体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应该怎么算,公司有没有义务及时给我结清,要是公司扣钱的话有没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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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工资的结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资计算方面,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以及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也就是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日工资为200元,劳动者实际工作了15天,那么工资就应该是200×15 = 3000元。 其次,支付时间方面,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比如劳动者于15号自动离职,那么单位应当在15号当天就将工资结清。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再次,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就离职,导致单位项目停滞产生了额外费用,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但单位扣除赔偿费用时,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相关法律依据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者存在不合理扣钱等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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