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征地后没地该怎么办?


如果农民被征地后没地了,不用过于担心,法律是保障大家权益的。 首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补偿方面,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被征地农民,还会安排社会保障费用。要是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要是农民在征地后没有分到土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步骤如下:一是收集相关证据,像承包经营权证等;二是向村委会或乡镇寻求调解;三是若调解无果,可向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四是若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被征地后没地的农民,法律赋予了多种保障权益的途径,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