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应该做什么?


当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要及时冷静下来,避免情绪化的冲动行为。因为在纠纷发生时,人的情绪往往容易激动,但冲动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使情况变得更糟。在冷静的状态下,才能更好地思考和采取正确的行动。 接着,第一时间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关键,它能帮助患方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病历资料,这是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患方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病历资料。此外,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也都是重要的证据。这些证据要妥善保存,最好保留原件,同时可以多复印几份备用。 然后,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常见方式。患方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疑问,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以理性和客观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认真听取医疗机构的观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相关的协议,纠纷就可以得到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方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还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它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患方在提出申请时,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患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总之,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