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怎样才能不扣?
我每月工资发下来,都要扣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感觉钱一下子少了不少。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这笔费用不扣呢?是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条件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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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的一部分金额,目的是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5000元。一般情况下,减除费用是法定扣除项目,是不能不扣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使你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如果你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那么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其次,如果你有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比如,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可能使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变为零,也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另外,如果你的收入属于免税范围,也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扣除和纳税问题。像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这些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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