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的时间过了该如何处理?
我有个亲戚在工作时受伤了,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现在很担心没办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想知道这种申请工伤时间过了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可行的处理办法,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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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的时间过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具体如下: 如果只是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已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在一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 若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且没有超过人身损害时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无法通过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同时超过了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那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如非职工或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逾期,可申请延长,经审核确认后可受理申请;也可以因工作受伤以民事侵权诉讼索赔,但需注意民事与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差异且诉讼有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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