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赔偿后对方又来索赔怎么办?

我之前开车撞人了,当时已经按照责任认定和相关协商进行了赔偿,双方也签了协议。可现在对方又来找我索赔,说之前赔偿的不够。我很苦恼,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也不清楚自己还有没有再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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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人索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撞人赔偿后对方又来索赔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处理和应对。首先,要明确赔偿协议的效力。在撞人事故发生后,若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并且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你们签订的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已经按照协议完成了赔偿,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再次进行赔偿。其次,要考虑后续索赔的合理性。若对方提出的再次索赔是因为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当时因伤情未完全显现,后续检查发现了新的损伤,且该损伤与之前的事故有直接关联,那么需要进一步分析责任和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对方能够证明新的索赔项目和费用是合理且与事故相关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对方是无理索赔,比如故意夸大损失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那么可以拒绝赔偿。此时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自己可以提供之前的赔偿协议、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来证明已经完成了合理赔偿。最后,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与对方的沟通记录、赔偿协议、医疗诊断证明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纠纷处理中会起到关键作用。总之,撞人赔偿后对方又来索赔,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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