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病假后不能胜任原工作该怎么办,有补偿金吗?

我休完病假回来,感觉没办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了。公司那边也说我工作状态不如以前。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我能不能拿到补偿金啊?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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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假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员工病假后不能胜任原工作时,根据法律规定,有一系列的处理方式和相应的补偿规则。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能胜任工作”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员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标准。比如,原本规定一个月完成一定数量的销售业绩,员工因病假后无法完成这个指标,就可能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员工病假结束不能胜任原工作时,单位不能直接辞退员工,而是要先另行安排工作。如果员工依然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工作,单位才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在补偿金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员工是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金的。但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比如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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