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仲裁审理后怎么办?
我之前因为工伤和公司有纠纷,申请了仲裁,现在仲裁已经审理完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等结果出来就行,还是还有其他的流程?结果出来后如果我不满意又该怎么办?希望了解一下后续的具体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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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申请仲裁审理结束后,通常会迎来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等待仲裁裁决结果。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一般情况下,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就会有裁决结果。 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满意,且对方也按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那么整个工伤纠纷就得到了妥善解决。比如裁决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款,公司按时支付给您,事情也就圆满结束了。 然而,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所说的“不服”,可能是认为赔偿金额过低、责任划分不合理等情况。比如您觉得仲裁裁决认定的工伤级别过低,导致赔偿款少了,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进一步争取自己的权益。 要是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您也不必着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也就是说,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财产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总之,工伤申请仲裁审理后的处理要根据具体的裁决结果和对方的履行情况来决定,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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