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担保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我之前给朋友做了担保,结果朋友没还钱,现在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出行啥的都影响到我正常生活了,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摆脱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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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给人担保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失信被执行人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人,法院会把这类人的信息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他们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您是因为给人担保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第一步可以主动联系债权人以及被担保人,和他们协商解决方案。比如,让被担保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您与债权人协商制定一个还款计划,在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步偿还债务。 要是被担保人有能力偿还却不还,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担保人的财产线索,请求法院执行被担保人的财产。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对被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拍卖等操作。 如果您已经替被担保人偿还了债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您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还款证明,申请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如果您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一决定有异议,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您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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