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担保连累成失信人该如何解除?


如果因为帮人担保而被连累成为失信人,想要解除这种状态,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除条件。 首先,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呢?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故意不履行,或者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履行的人,法院会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来督促他们履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这意味着,如果您作为担保人,把应该承担的债务等义务都履行完成了,法院就会按规定删除您的失信信息。例如,帮人担保的债务金额是10万元,您把这10万元及相关费用都还清了,就满足这个条件。 二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就是说您和申请执行人(比如债权人)达成了一个和解的执行方案,并且按照这个方案把所有该做的都做完了。比如双方协商好分阶段还款,您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了还款,就符合此条。 三是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如果债权人向法院书面提出申请,请求删除您的失信信息,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合理,也会这么做。 四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适用于主动想要解除失信状态的您。 五是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这几种情况通常涉及到一些复杂的司法程序,相对来说不是您可以主动控制的。 此外,如果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三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也可以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还有就是等待自动解除,一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 - 3年。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并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