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一年后还在继续治疗该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但病情还没好,还需要继续治疗。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继续找单位负责吗?还是有其他办法?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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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治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伤一年后还在继续治疗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你的停工留薪期已经满了一年,但还需要继续治疗,就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委员会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可以延长以及延长的期限。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你应该继续积极配合治疗,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凭证,如病历、发票等。这些凭证在后续的费用报销和赔偿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鉴定结果允许延长停工留薪期,那么在延长的期限内,你依然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不允许延长,而你还未恢复工作能力,那么可能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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