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迟迟不给该怎么办?

我之前房子拆迁,和拆迁方签了协议,说好了会给我安置房。但现在都过去很久了,安置房一直没给我。我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是找拆迁方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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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安置房迟迟不给的情况时,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通常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就包括拆迁方交付安置房的时间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步,您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友好沟通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您可以向拆迁方了解安置房延迟交付的原因,比如是因为工程建设进度问题、资金问题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同时,要求拆迁方给出明确的交付时间,并形成书面记录。如果拆迁方确实存在一些合理的困难,双方可以协商达成新的交付时间和补偿方案等。 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拆迁安置工作通常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比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管理办公室等。您可以向这些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督促拆迁方按照协议交付安置房。政府部门有权对拆迁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发现拆迁方存在违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步,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可以要求拆迁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安置房,并赔偿因延迟交付给您造成的损失,比如额外的租房费用等。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拆迁方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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