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案件被两地警方立案怎么办?
我遇到个事儿,我涉及的一个案子,结果发现两地的警方都给立案了。我就特别迷茫,也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更不知道后续该咋处理。我担心会不会两边都找我,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正常吗,我该怎么做来应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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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一个案件被两地警方立案时,这在法律上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管辖权通俗来讲,就是哪个地方的司法机关有权来处理这个案件。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说,原则上会以最先受理该案件的警方为主来进行处理。这是为了避免不同地区的警方同时对同一案件进行调查,导致资源浪费和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假如出现了两地警方都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两边的警方说明情况。警方之间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由哪个公安机关来管辖该案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案件的主要发生地、证据的获取便利性等。如果最终确定由其他公安机关管辖,原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也可以向警方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理由,但最终的管辖权确定还是由警方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总之,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案件能够顺利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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