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买了烂尾楼该如何维权?

买的房子烂尾了,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所措。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能维护自己权益,比如能不能退房退款、怎么让开发商承担责任,以及走什么流程去解决这个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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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买了烂尾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发商预售房屋所收资金应专款专用,为此设立监管账户来保障资金用于对应项目开发。 第一步,了解烂尾原因和预售房款监管情况。查看监管账户资金状况与流向,若预售资金被挪用,可申请建委部门调查处理。比如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 第二步,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楼盘彻底无复活可能,房屋状态无法使用,可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必要时申请开发商破产,在破产清算中行使业主基本债权优先权。若项目主体已完工,不建议解除合同,优先推动复工 。 第三步,关注逾期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构成违约,依据购房合同规定,业主有权索取违约金。合同会明确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及计算方法,逾期天数少可按日追讨 。 第四步,善用投诉与诉讼手段。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以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留存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及开发商违约证据等文件 。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相关概念: 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要求开发商满足一定条件并取得相关许可才能进行预售。 监管账户:专门用于项目预售房款收取的账户,像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都应进入此账户,且只能用于对应项目开发建设。 业主基本债权优先权: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业主的某些债权在偿还顺序上优先于一般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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