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烂尾楼的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买的房子烂尾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从法律层面,具体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能不能解除合同退款,要是开发商没钱了该怎么办,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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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买到了烂尾楼,购房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发商收取的预售资金应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对应项目开发建设,为此设立了监管账户来保障资金流向 。楼盘烂尾通常是预售房款没进入监管账户或账户里的钱被挪用。所以购房者要尽快了解房屋烂尾原因和预售房款监管情况,查看监管账户资金状况及流向。若预售资金被挪用,可申请建委部门调查处理。 从合同角度看,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这构成违约行为。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达到约定期限,或经催告三个月后仍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同时开发商应退还预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不过,要是开发商已濒临破产,直接解除合约可能导致退款无门,此时要谨慎考虑。 若不解除合同,购房者还可参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求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延期时间较短,可按日向其诉求违约金。 在维权途径上,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几种选择。先尝试与开发商坐下来积极寻求和解或者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具体约定,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楼盘彻底没了复活可能,房子状态根本无法使用,还可以立刻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必要时申请开发商破产,在破产清算中行使业主基本债权优先权。但如果项目主体已完工,这种情况不建议解除合同,可优先推动复建。 相关概念: 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尚未建成时,预先出售给购房者,并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为保障交易安全,国家对此进行严格规范。 监管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账户,确保这些资金只能用于对应项目的开发建设,防止资金被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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