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苏州办理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都是外地户口,现在人在苏州,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清楚外地户口在苏州该怎么办理离婚,是要回老家办,还是在苏州就能办,具体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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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外地户口在苏州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是外地户口,通常不能在苏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流程一般是,双方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在苏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明等证据证明苏州是经常居住地,那么可以在苏州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流程大致为,先由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之后会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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