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超期未继续签订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是我们双方都没提续签的事儿,我还接着住着呢。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有啥问题,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自动延续合同吗?还是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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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定期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租赁合同超期且未继续签订时,在法律上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定期租赁这个概念。所谓不定期租赁,就是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一种租赁形式。当原来的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简单来说,就是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还存在,只是租赁期限不再像之前合同那样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了。 对于不定期租赁,它有一些特点和相应的法律后果。从承租人角度看,虽然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但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不过需要给承租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这个合理准备时间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要结合租赁物的性质、承租人寻找新的租赁场所所需时间等因素。例如,如果是住房租赁,可能会给承租人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去找新住处。 从出租人角度讲,虽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也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随意要求承租人立即搬走,可能会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要是你作为承租人,在这种不定期租赁情况下,如果你想继续稳定地使用租赁物,最好和出租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明确租赁期限的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因出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给自己带来不便。如果你不想继续租赁了,也应该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出租人,以便对方做好安排。同样,出租人如果想收回租赁物,也需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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