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中丈夫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结婚后,家里的开销基本都靠我自己的工资,他从来不给我钱。我跟他提过很多次,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我既要负责家里的日常开销,还要照顾孩子,经济压力很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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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生活中,如果丈夫不给钱,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丈夫的收入也是夫妻共有的,他不能独自控制这些财产而不用于家庭开支。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妻子因为丈夫不给钱,生活陷入困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妻子可以通过与丈夫协商解决,沟通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开支需求,要求丈夫承担相应的家庭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妻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或者承担相应的家庭开支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妻子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家庭开支的账单、自己的收入情况等,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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