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给生活费给得少是否违法?
我和老公结婚后,家里主要经济来源靠他。但他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特别少,根本不够家里日常开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老公给这么少的生活费算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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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之间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经济上相互供养。当一方因各种原因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一方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判断老公给生活费给得少是否违法,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妻子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收入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老公有能力提供更多生活费却故意少给,导致妻子生活陷入困境,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就违反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反之,如果妻子有足够的收入维持生活,老公给的生活费只是相对少一些,并不影响妻子的基本生活,那么可能不构成违法。 要是妻子认为老公给的生活费过少,可以先尝试和老公沟通,说明家庭的实际开支情况和自己的需求。如果沟通无果,妻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家庭的开支账单、自己的收入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公支付合理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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