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四千块钱不还该怎么办?
之前有朋友找我借了四千块钱,说过段时间就还。结果到了约定时间,一直拖着不还。我催了几次,他都找各种理由推脱。我实在没办法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了解下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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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别人借了四千块钱不还时,你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合同。债权是指你有权要求对方还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是债权人,对方是债务人。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当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要求对方还钱。你可以给对方发信息、打电话或者见面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借款已经到期,希望对方尽快还款。协商的好处是比较温和,不会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而且成本也比较低。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书面通知,你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在催款函中,要写明借款的金额、时间、约定的还款时间等信息,并且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还款。催款函可以起到提醒和威慑的作用。 如果催款函也没有效果,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你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确实向你借了钱。然后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不还钱,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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