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4万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朋友欠4万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沟通、互相体谅,看看能否就还款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还能尽量维护朋友关系。比如可以约定分阶段还款等。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申请调解。就是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比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它的主持下,分清是非、明确责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些条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还能通过诉讼解决。也就是向法院起诉,债权人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法院会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要是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行使权利,以免超过时效给自己带来不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简单说,就是法院让债务人还钱的一种命令。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就有理由不还钱了,法院也可能不支持你的诉求。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