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前几天找我谈解除劳动合同,但过了几天没见动静该怎么办?

公司前几天找我谈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当时说得好像挺确定的,可这都过去好几天了,一直没后续消息。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公司到底怎么打算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公司后续要是没动作,对我有啥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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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来分析一下这种情况。公司提出要和您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按照法律规定,不同的解除情形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等情况,公司一般需预先通知员工一个月;若未按此规定操作,则需另行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代通知金 。而在其他情形下,公司应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款项(补偿金或赔偿金),无需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面对公司现在没动静的情况,您可以先主动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比如人力资源部门,询问一下目前是什么情况,是流程上有延迟,还是有其他原因导致这件事搁置了。在沟通的时候,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这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护您权益的证据。 要是经过沟通后,公司还是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者干脆继续拖着不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督促公司依法处理此事。另外,您也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之前谈解除合同的记录、工作证、工资条等,为可能进行的劳动仲裁做好准备。如果真走到劳动仲裁这一步,您可以要求公司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义务,支付应得的补偿金、赔偿金等。 相关概念: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的费用。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的赔偿,通常赔偿金的标准要高于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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