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没通知本人该如何处理?


当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没有通知本人时,这在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首先要明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企业没有通知本人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单位沟通,询问解除合同的原因以及为何没有通知自己,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让企业纠正错误行为。 若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权力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第三步,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之后会给双方举证期、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调解,调解不成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第四步,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仲裁后双方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