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前几天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刚给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可我觉得责任划分不合理,我不服这个认定结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通过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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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有相应解决办法的。 首先,可以申请复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要注意,复核申请得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只能有一次哦。比如,要是你认为事故认定中对事故发生经过的描述有误,导致责任划分不合理,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说明具体错误点和你的证据。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在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不然复核程序就会终止。 另外,如果复核后仍对结果不满意,虽然不能单独就交通事故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在后续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民事诉讼中,向法庭提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综合判断。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事故的证据之一,法院会结合案件整体情况来认定责任。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书面认定文件,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复核申请: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认定的书面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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