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老板说我故意自残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结果老板非说我是故意自残,不给我进行工伤赔偿。我确实是正常工作时受的伤,根本不是故意的。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老板这种说法,也不清楚自己该如何维护权益,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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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后老板说你是故意自残时,你不要慌张,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故意自残”的概念。故意自残是指员工主观上故意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并且目的不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是带有个人的不良企图,比如骗取工伤赔偿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如果老板主张你是故意自残,就需要他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接着,你要积极收集能证明你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它能直观地还原你受伤时的工作场景,证明你是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同事的证言也很重要,他们作为现场的目击者,可以描述当时的具体情况;还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它能说明你的受伤情况和受伤时间。 之后,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流程来处理。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认定你属于工伤,而老板仍然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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