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开庭两次都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我起诉离婚,已经开了两次庭了,可一直都联系不上对方。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开庭两次都联系不到对方,确实会给诉讼进程带来一定困扰,但法律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公告送达这一法律概念。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当联系不到对方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对方。经过法定的公告期限后,就视为对方已经收到了相关文书。 其次,关于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完成送达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较为谨慎,因为离婚案件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没有判决离婚,原告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所以,在离婚开庭两次都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必过于焦虑,按照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