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退至纳税人原缴款账户怎么办?
我之前纳税的款项缴到了一个账户,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把退税的钱退回到这个原缴款账户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办法,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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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退至纳税人原缴款账户时,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理。首先,退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将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退还的一项业务。而纳税人多缴税款主要有税务机关误收、纳税人误缴以及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情况。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提供其他接受退税的账户。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说明不能退至原缴款账户的特殊原因,比如原账户已注销、被冻结等合理情形,并按要求填报《退(抵)税申请表》,在表中明确填写新的退税账户信息。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特殊原因是否合理、新提供的账户是否符合退税要求等。只有当税务机关确认申请信息无误、理由合理,且新账户可以正常接收退税款项时,才会按照规定流程将退税款项退至新提供的账户。整个过程中,纳税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退税业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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