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公安一直不立案怎么办?


当案子提交到公安后一直未立案,先不要着急,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立案。立案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你有权利知道不立案的原因。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不立案的理由,要求其说明为何没有对你的案子进行立案。 若公安机关给出不立案的决定,而你对此不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说明你认为应当立案的理由和依据。 除了申请复议,你还有其他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所以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另外,如果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