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首先要知道自己有多项权利可以主张。 第一,精神损害赔偿。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离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这属于夫妻一方违反了忠诚义务。因为一方的欺骗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重大伤害,另一方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在一些案例中,无过错方因为被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有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一方隐瞒孩子非亲生就可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二,关于抚养费的返还。如果是女方婚后怀有第三人的孩子,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孩子,那么男方有权主张拿回抚养费。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根据男方实际支出的抚养费金额,判决女方返还一半或全部。不过,如果是女方婚前已有第三人的孩子,这种情况一般不可以要回抚养费。 第三,撤销赠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若将财产赠与子女,在发现子女并非亲生后,有权撤销这些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男方发现子女非亲生后,可请求法院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第四,亲子鉴定。为了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男方通常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在实际操作中获取证据可能困难,尤其是孩子与女方一起生活时,男方可以请求法院进行亲子鉴定。要是女方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而男方又能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法院可以推定男方的主张成立。 相关概念: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