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宣布破产了欠我钱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了一家公司,现在这家公司宣布破产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我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的钱有没有可能全部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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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宣布破产且欠你钱时,首先要明白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终止经营并清理债权债务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第一步是进行债权申报。你作为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你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公司确实欠你钱的材料。 第二步是等待债权审核与确认。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如果其他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法院会裁定确认;若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是参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重要作用,能够决定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比如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你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且享有表决权,可以在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自身利益。 第四步是了解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你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只能在前面两项清偿之后,按照比例从剩余的破产财产中受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五步是等待破产程序终结。如果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会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至此,破产程序全部结束。 总之,当公司破产欠你钱时,你要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最终能否收回欠款以及收回的比例,要根据公司的破产财产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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