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债务无法偿还该怎么办?


当公司倒闭且债务无法偿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来处理。以下将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要明确“公司倒闭”在法律上通常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进入破产程序。这一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旦公司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这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接着,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同时,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需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这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对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后,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股东需要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此外,如果公司在倒闭过程中,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