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在被诉讼期间注销了该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正在起诉一家公司,结果突然发现这家公司注销了。我现在很慌,不知道这官司还怎么打,我的权益还能不能得到保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注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在被诉讼期间注销,这对于诉讼的进行和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会带来一定的挑战,但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概念。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在清算过程中要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公司在被诉讼期间注销,而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已经进行了清算,但清算过程存在瑕疵,比如没有通知已知债权人等,债权人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公司在被诉讼期间注销的情况,当事人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的注销情况以及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可以通过与公司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虽然公司在被诉讼期间注销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麻烦,但只要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还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