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父去世,我能分他的遗产吗

我现在面临一个困扰,我的继父刚刚去世,现在涉及到遗产分配的问题。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权利去分继父的遗产。我和继父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是不太清楚这算不算形成了法律上的关系。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到底能不能分继父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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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继父去世后,你能不能分他的遗产,关键在于你和继父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扶养关系通俗来讲,就是继父对你进行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教育上的培养,同时你对继父也尽到了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所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在你未成年时,继父对你履行了抚养义务,比如供你生活、供你上学等,并且你长大后也对继父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扶养关系,你就和继父的亲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参与继父遗产的分配。 要是你生父或生母再婚时,你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再婚后你未与继父共同生活,比如由另一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且你对继父也未尽过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视为你和继父形成了扶养关系,你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 总之,判断你能否分继父的遗产,核心在于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这一事实情况。 相关概念: 扶养关系:是指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兼具这两种情形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 拟制血亲关系: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关系,比如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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