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分红该怎么办?


当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时,股东可以采取以下合法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分红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依法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要实现分红权,前提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分红的。 如果公司有盈利却不分红,股东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说明不分红的原因,并且提出合理的分红要求。公司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分红,比如公司正在进行重大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支持等。通过沟通,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 若协商不成,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里面可能对分红的条件、时间、方式等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公司违反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规定,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要求公司履行分红义务。 如果公司章程也无法解决问题,股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股东可以以公司违反利润分配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分红。 此外,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也是股东维护自己分红权益的一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