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欠债应该怎么办?


当公司倒闭欠债时,不用过于慌张,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流程。 首先,要知道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需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公司倒闭后,一般会进入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要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要是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要在期限内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公司倒闭欠债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公平有序地处理债务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