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交警说我撞人了该怎么办?
今天交警突然找到我,说一年前我撞人了。可我完全没印象有这回事,也没人当时找过我。我现在很懵,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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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年后交警告知您撞人了,您先别慌,下面为您详细讲解应对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的处理有相应的程序和时间限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说的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流程,而您遇到的是时隔一年才被告知撞人,这显然超出了正常的处理时间。 对于责任认定,交警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您与该事故的关联。证据可以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车辆痕迹鉴定等。如果交警认定您撞人,他们必须提供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材料。要是证据不足,您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从时效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便存在民事赔偿问题,在时效内受害人有权利主张赔偿,但也需要有足够证据支持。 您接下来可以要求交警出示认定您撞人的相关证据。仔细查看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对证据有异议,您有权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调查的申请。同时,您也可以回忆事发当时的情况,寻找可能的证人或者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要是涉及到法律纠纷,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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